半月談評論員 范帆
在諸多網絡亂象背后,大多都有MCN機構(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在背后推波助瀾:他們手握大量賬號,為了流量變現肆意炒作、制造話題,有的甚至具備網絡議題設置和帶偏輿論走向的能力。受訪人士認為,當前對MCN機構的監管滯后于行業發展速度,放任其“野蠻生長”將擾亂網絡輿論秩序,應盡快對其行為作出明確規范,并壓實平臺責任,營造安全清朗的網絡空間。
充當“流量推手” 帶偏輿論走向
MCN機構是為網絡主播和內容創作者提供策劃制作、推廣營銷等相關服務的公司,本應是互聯網領域的“經紀人”,是內容創作者與商業品牌之間重要的橋梁。然而當前諸多網絡亂象背后,往往都有MCN機構充當流量“操盤手”:遇到流量一擁而上,蹭炒熱點、煽動對立、發布庸俗媚俗信息、流量“兩頭吃”……暗中操縱吸粉引流,以此實現非法牟利。
去年初,一則關于某地爆炸的消息在網絡平臺傳播,內容不僅包含確切的時間和地點,文字下方還配發爆炸圖片,引發群眾恐慌情緒。江西南昌警方迅速開展調查后發現,這條消息從文本到圖片,全部都是王某某通過AI生成的網絡謠言。
據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李毅介紹,王某某一共控制5家MCN機構,在各大網絡平臺先后運營800多個賬號。通過AI軟件,每天可生成上千篇文章。平臺則以文章的閱讀量、評論量、點贊量和轉發量等指標,作為計算收益的依據。只要有個別幾篇成為“爆款”,就能獲得不菲的平臺分成。最高峰時,王某某一天收入在萬元以上。
半月談記者梳理發現,為了能夠在短時間內迅速獲取流量,有的MCN機構惡意炒作性別對立、地域歧視、仇官仇富等議題,加劇不同群體間的價值觀對立。
有的MCN機構和旗下主播通過劇本演繹,放大社會矛盾制造噱頭。近來,一則“外地女攤主西安擺攤被欺負”的視頻廣為流傳。博主通過“外地人不配在本地打拼嗎”“外地人怎么了就要低人一等嗎”等表述,挑動觀眾情緒,制造地域矛盾。西安警方查明,視頻中的女攤主為一家MCN機構主播,拍攝視頻目的在于推廣公司代理售賣的熟食品。
捏造事實、制造謠言也并不鮮見。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網信辦主任劉獻登表示,有的MCN機構會通過小號編造謠言,再讓粉絲量更多的大號轉發,讓謠言看上去并非無中生有。
MCN機構監管存漏洞
近年來,MCN機構成為短視頻電商、直播等新興業態崛起的重要參與和推動力量。然而,行業迅速發展背后隱藏的問題亟待整治。
——“掛羊頭賣狗肉”,MCN機構底數不清。江西省信豐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大隊長徐志紅表示,很多MCN機構都是以文化公司或者廣告公司的名義登記注冊,辦公地點也不固定,監管部門很難掌握其開展業務的具體情況。在信豐縣公安局去年查處的一起涉及MCN機構的案件中,違法行為人將辦公地點設在出租屋內,連房東都不知道他們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巴前l生案件后才知道這些機構的存在,很難對他們開展有效的提前監管?!毙熘炯t說。
——頻頻換“馬甲”,投訴舉報“追不上”謠言發酵。多位受訪人士表示,為了繞開“實名制”監管,一些MCN機構會大量收購網絡平臺賬號,一旦某個賬號違反相關規定被平臺封號,便迅速啟用“新馬甲”。信豐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黃際云表示,很多賬號都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哪怕網信部門監測到某個賬號在散布謠言,也難以找到實際控制者,只能通過平臺投訴舉報,“但是這種方式效率慢,完全跟不上謠言傳播的速度”。
——“屬地管理”難治“異地造謠”,公安辦案難度大。李毅表示,網絡發帖不受地域空間限制,但是公安機關辦案要遵循屬地原則,如果違法行為人不在轄區范圍內,公安機關不能異地直接傳喚,無論是辦案成本還是協商難度都相對較大。
規范治理 謹防“野蠻生長”
今年1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相關業務活動管理規定(草案稿)》(下稱《管理規定》)并公開征求意見,明確禁止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直接或組織、教唆、委托、協助簽約的網絡賬號實施發布網絡謠言、煽動網民情緒等行為。受訪人士認為,新規實施有利于規范MCN機構行為,凈化網絡環境,期待更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出臺,防止“毒流量”帶偏網絡輿論走向。
建立MCN機構備案制度,幫助監管部門摸清機構底數?!豆芾硪幎ā分赋?,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在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在本平臺入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平臺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徐志紅表示,網絡平臺應該履行主體責任,這樣監管部門就能掌握轄區內MCN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而可以有針對性地對其定期開展走訪和排查。
完善法律法規,為MCN機構健康發展提供制度支撐。李毅等人認為,目前各部門相繼出臺規定和辦法加強對MCN機構的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后續出臺的管理辦法中應對其業務活動的標準和責任予以明確,并加大懲處力度,提高MCN機構違法成本,確保法律法規具有可操性和威懾力。
筑牢個人信息保護“防火墻”,加大對賬號交易黑色產業鏈的打擊力度。受訪人士建議,一方面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惡意注冊網絡賬號的違法犯罪行為,斬斷賬號交易的黑色產業鏈,加強對網絡賬號違法活動的識別、阻斷和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引導社會公眾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避免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編輯:李坤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