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職業經理研究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培訓中心與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鄉村振興專業委員會在北京聯合發布了《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標準》《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培訓課程體系》《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考評模式》。
今年3月,三方簽訂合作協議,設立“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項目。隨后,全國人大代表李洪亮將該建議帶上全國兩會,這份《關于打造“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建議》獲得了全國媒體和網友的關注。
新制訂的《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標準》(下稱《標準》)中,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分為三個資質級別,分別為三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二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一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一級為最高等級。
《標準》還提到,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體系包括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及職業道德、職業素養、職業知識、職業能力四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記者注意到,三個級別的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基本條件呈現層層遞進的關系。如三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基本條件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取得中專(含)以上學歷或達到相當于中專(含)以上的知識水平,且在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中工作不少于3年;擔任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的基層管理職務2年(含)以上;在鄉村振興領域工作中取得一定業績,獲得社會認可的相關人員。二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基本條件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取得大專(含)以上學歷或達到相當于大專(含)以上的知識水平,且在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中工作不少于6年;擔任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的中層管理職務2年(含)以上;在鄉村振興領域工作中取得較好業績,獲得社會認可的相關人員;獲得“三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證書”3年(含)以上。一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基本條件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取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達到相當于大學本科(含)以上的知識水平,且在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中工作8年以上;擔任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的高層管理職務2年(含)以上;在鄉村振興領域工作中取得顯著業績,獲得社會認可的相關人員;獲得“二級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證書”3年(含)以上。
對此,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鄉村振興專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解釋,《標準》中較為注重從業人員的工作實踐經歷,如在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中工作的年限規定及擔任鄉村振興領域經濟組織的基層管理職務等,希望激勵更多擁有豐富經驗的農業管理人才繼續投身鄉村振興工作。
此外,職業經理研究中心起草的《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考評模式》(征求意見稿)也同步發布。在考試測評中,考生需參加統一組織的綜合能力筆試、心理素質測評,提交履歷業績鑒定表。
職業經理研究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采用多種考評手段,包括筆試、心理素質測評、履歷業績鑒定等考評形式,形成差異化的能力素質權重分配標準,通過綜合考評,考察其應具備的職業知識、職業能力、職業素養等方面內容,同時也為企業了解人才、任用人才提供可衡量的專業參考。
培訓課程體系中對職業知識、職業能力、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四個方面制定了詳細、科學的課程內容。項目授課方式突破傳統的課堂講授模式,結合案例教學、管理教練、情景模擬、企業考察學習等多種教學與訓練形式,進行全方位的素質與能力的培訓,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學以致用,培養實戰型的鄉村振興職業經理人。
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標準》《課程體系》《考評模式》的發布,旨在促進鄉村振興各經營主體的高質量發展,希望科學的標準和體系有助于為鄉村振興領域經營組織能夠逐漸形成科學全面地對職業經理人的甄選、培養及使用等建立提供科學依據,不斷促進鄉村振興領域的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有助于克服用人的盲目性和人為性,避免或減少成本風險,為鄉村振興領域經營組織提升整體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柳萌)